太阳队和山猫交易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过去若干年以来所有人都认为太阳队需要防守去赢得总冠军,时间进入到2008年底,凤凰城的状况却变成了需要进攻去赢球,如此大的落差令每一名太阳队的球迷都很难有理由去振奋。
作为以进攻打法为主的代表,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勇士和太阳两队之间的球员有些“内部流通”的趋势。先是巴恩斯在休赛期加盟了太阳,随后哈宁顿又被德安东尼弄到了纽约,现在太阳则又把理查德森从夏洛特接到了凤凰城。说实话作为一名长年的太阳队球迷,我并不太喜欢科尔的这次“出手”。
山猫队将理查德森送到太阳队后没多久,铺天盖地的评论接踵而来。舆论普遍认为太阳队在这笔交易中占了极大的便宜,理由就是理查德森的到来能够让凤凰城再一次无限接近于总冠军奖杯。对于此,我却不这么认为。首先,交易获利并不是涉及球员各自数据的加加减减,能否融入新球队的体系才是关键所在。乍一看理查德森是一名场均20+的出色得分手,但是这是有其在山猫队时场均的17次出手作为保障的。换做是上个赛季之前的太阳队,德安东尼快速的打法也许能为理查德森提供一定数量的出手机会。但是自波特接手之后,菲尼克斯距离变成一支半场阵地进攻球队已经越来越近了。如此的情况下还要再照顾到奥尼尔以及斯塔德迈尔触球次数的多少,试问要从哪里挤出理查德森每场的17次出手?
太阳队目前的出手次数如下:
斯塔德迈尔
纳什
巴博萨
奥尼尔
巴恩斯
全队
14.08次
10.55次
10.17次
9.95次
9.61次
75.35次
你可能会认为,那让太阳队回到快速的打法不就成了嘛。话是这么说,但是抛去奥尼尔的问题不讲,凤凰城这种极具观赏性打法的缔造者早已去了“大苹果”城,而让一名骨子里渗透着防守防守再防守理念的特里-波特去改打“德安东尼”式进攻,这无异于让一名中式料理大厨去改作法式大餐般的不地道和不正宗。
有必要再提一下鲍里斯-迪奥。法国人也许是联盟中组织能力最强的4号位球员,但是他的这一能力一直没有得到应有的肯定。迪奥不仅能够胜任多个位置,有他在场上时,即使纳什在场下休息,太阳队的进攻也永远都不缺乏亮点。现在球队走了一个能运球过前场的老将(拉贾-贝尔)再加一个时不时有三双表现的高智商球员(鲍里斯-迪奥),已然快35岁的纳什这个赛季是别想踏实喘口气了。此外虽说肖恩-辛格特里的实力和纳什相距甚远,但是好歹他能让加拿大人每场多休息几分钟。两名新秀控卫瞬间变得只剩一个,难道科尔和波特要将宝全部压在另一名新秀戈兰-德拉季奇身上不成(科尔只剩下两个星期去寻找另一名替补组织后卫)?
退一步讲,假使科尔的这次运作起到了他预期的效果,太阳队在季后赛中也势必将面对湖人或是马刺等强队。到了那个时候,失去唯一后场防守球员(拉贾-贝尔)的太阳队将派谁去盯防科比-布莱恩特或是吉诺比利呢?难道要选择和湖人队比进攻?亦或是与马刺队比沉稳?实在看不明白。
这次的交易过后,太阳队正在进一步失去他们的identity(特性)。”A dark place”,这是前几天纳什对于太阳队的称呼。现在最好的朋友又去了夏洛特,菲尼克斯还能让两届MVP得主感到温暖吗?
迪奥在接受采访时说:“我会永远记住那支麦克领导下的太阳队,我们从一支胜利和联盟最富激情的球队变成了一支输赢各半,一点激情都没有的球队,这真的没什么意思,对于球迷们也是如此。”马里昂走了,德安东尼离开了,贝尔和迪奥被交易了,也是时候和那支我们印象中的太阳队说再见了
5173帐号交易安全问题!!5173上买的号,资料完整,也不是星
1、在5173等平台上进行账号交易时,买家必须格外小心,因为存在一些风险。首先,卖家可能出售后找回账号,这可能导致买家遭受损失。
2、其次,买家需要确认账号的合法性,以避免购买到盗号或非法获得的账号。为了确保交易的安全,买家在交易前应仔细检查账号的详细资料,包括账号的注册信息、历史交易记录等。
3、同时,选择信誉良好的卖家和进行充分的沟通也是降低风险的关键。在交易完成后,及时更改账号的密码和安全设置,以进一步增强账号的安全性。
4、如果遇到任何问题,及时联系平台的客服或相关机构以寻求帮助。。
相关问答扩展:
1、公司的关联交易税务风险有哪些
1、关联交易税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首先,交易定价风险是一个重要的关注点。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价格往往不同于独立第三方的交易,可能存在人为调整的情况。
2、如果定价不合理,税务部门可能会质疑其公允性,从而引发税务风险。不合理的定价还可能影响公司的税务筹划效果,导致多缴或少缴税款。
3、其次,转让定价风险也是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在关联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等交易中,转让定价的合理性成为税务审查的重点。
4、不合理的转让定价可能引发税务调整,带来不必要的税务争议和风险。最后,利益输送风险也是关联交易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5、关联交易中,关联企业之间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现象。这种利益输送可能涉及税务问题,比如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避税等问题。
6、一旦被税务部门查实,可能面临补缴税款、罚款等风险。为了应对这些税务风险,公司需要严格遵守税法规定,确保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7、同时,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的税务风险防范机制,定期进行税务自查和风险评估,以预防和降低关联交易中的税务风险。企业还应与税务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确保对关联交易税务处理的透明度和准确性,从而避免不必要的税务争议和风险。
2、第三方交易是什么意思
第三方交易是指交易双方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资金往来或物品交易的过程。
第三方交易在现代商业活动中非常普遍,广泛应用于电商、金融、拍卖等行业。在第三方交易中,第三方平台扮演着一个中介的角色。当买家和卖家进行交易时,他们通过第三方平台完成支付、物流、评价等环节。这种交易模式带来了诸多便利,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详细解释:
1. 定义及作用
第三方交易的本质是通过第三方提供的平台进行商业活动的过程。这种平台扮演着买卖双方的中间人角色,协助双方完成交易。它为买家提供了挑选商品的空间,同时为卖家提供了展示和销售商品的渠道。第三方平台通过提供交易服务,如支付、物流、售后服务等,保障买卖双方的权益。
2. 安全优势
与传统的直接交易相比,第三方交易更加安全。交易过程中涉及的资金流转受到第三方平台的监管,避免了直接的欺诈风险。此外,第三方平台通常有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能够处理交易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争议。这些优势使得消费者对第三方交易更加信任。
3. 物流与支付的便利
在第三方交易中,物流和支付是最为关键的两个环节。大多数第三方平台都提供完善的支付系统,买家可以通过多种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同时,这些平台还与多家物流公司合作,确保商品能够及时送达买家手中。这种一体化的服务模式大大简化了交易流程,提高了交易的效率。
总之,第三方交易在现代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不仅提供了便捷的交易方式,还保障了买卖双方的权益和安全。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第三方交易将进一步完善和优化,为人们创造更加良好的商业环境。
3、民事交易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生活中我们所遇到的纠纷,多数都是属于民事纠纷,而对民事纠纷的处理与对其他行政纠纷、刑事纠纷的处理就不同。那么大家知道民事纠纷怎么处理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民事纠纷怎么处理?
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该方法快捷简便、心平气和,但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
2、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二、不属于民事案件受理范围的有哪些
1、集资纠纷案件,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为生产、经营、建房而向职工集资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未经依法批准向社会不特定对象进行的乱集资活动而引发的纠纷案件。
2、以“买卖”形式进行的非法“传销”活动而引起的纠纷案件。
3、因政府行政管理方面的决定、体制变动而引起的房地产纠纷案件。
4、因企业改制或者企业效益不好等原因出现的企业整体拖欠职工工资而引发的纠纷案件以及因劳动制度改革而出现的职工下岗纠纷案件。
5、政府及其所属主管部门进行企业国有资产调整、计划划转过程中的纠纷案件;因企业改制过程中违反民主议定原则或者因企业改制而引起的职工安置纠纷案件等。
6、村民因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问题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纠纷案件,但是直接支付给个人,未经集体经济组织安排发生的纠纷案除外。
7、政府部门对土地所有权(使用权)争议作出处理决定生效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另一当事人以民事侵权诉讼的案件。
8、地方政府根据农业产业化政策及规模经济的发展要求,大规模解除农业承包合同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9、在合作化时期入社而参加裁缝社、铁器社、理发店、马车队等小集体经济组织的职工要求分割该集体经济组织积累的财产而发生的纠纷案件。
10、以“一部”为债务人的纠纷案件以及“一部”与农户间的纠纷案件。
11、当事人申请破产但提交的申请企业破产材料不齐备,职工安置不落实的案件。
12、因操纵投价、交易等证券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证券侵权纠纷案件,但是因虚假陈述已经有关机关行政处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的,受害人提起侵权的案件除外。
13、葬坟纠纷案件包括因争坟地争风水等引发的各种纠纷案件。
14、用人单位不缴、欠缴或者少缴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案件。
15、国有企业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改制的案件。
16、涉及军产房的纠纷案件。
17、因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而引起的职工下岗、买断工龄、内退、整体拖欠工资等纠纷;但用人单位未进行企业产权制度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或改制结束后以下岗、买断工龄等名义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8、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房改房买卖、住房补贴给付等执行国家房改政策问题发生的纠纷。
19、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为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发生的纠纷。
20、涉及城镇企业缴纳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争议,如用人单位已经整体参加社会统筹保险的,无论劳动者起诉用人单位还是社会保险机构。人民法院均不应作为劳动争议案件处理。但下列情形除外:
(1)用人单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时降低职工工资标准,导致职工退休以后不能足额领取保险金,退休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之间因追索不足部分的养老金、医疗费等引起的争议;
(2)用人单位未纳入社会统筹保险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与用人单位为缴纳社会保险费发生的争议。
21、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职称、职级、职务、考核考评等产生的争议。
22、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技术入股、知识产权的权属以及利益分配等产生的争议。
23、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因承包问题产生的争议。
24、其他不应受理的案件:
(1)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原告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民事纠纷怎么处理,此时具体的处理方式有四种,包括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当然要是一种方法不能解决纠纷的话,还可以选择其他的方法解决。